某村丁先生和老伴均已丧失劳动能力,同村的两个儿子却长期不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丁先生和老伴有权( ),要求两个子支付赡养费。
A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调解
B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C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求调解
方芳是卫秀兰的外刊,女,自小由卫秀兰抚养,直到她工作。卫秀兰的晚年生活费,原由其侄子负担,1990年,侄子去世,卫秀兰的生活发生困难。方芳之母赵珍收入也不多,而当时方芳收入较多,于是卫秀兰便与赵珍、方芳协商,由她们每月各付给80元赡养费。后来,因方芳与卫秀兰发生争吵,从1994年11月起停付赡养费。卫秀兰即起诉,要求方芳按月给付赡养费。而方芳则称:自己是外孙女,没有赡养外祖母的义务。方芳是否有赡养外祖母卫秀兰的义务?
2004年4月,黄国庆诉黄晓亮给付赡养费一案由D市C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定黄晓亮每月给黄国庆赡养费500元。2009年8月,黄国庆又到D市C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每月的赡养费增加到800元。对于黄国庆的这一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按通常的起诉行为看待,作为新案处理
B.按申请再审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D.不予立案,并告知黄国庆此事只能由他们双方自己协商解决
原告李某与被告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是父子关系,李某与李甲、李丙共同居住李某所有的房屋4间。李某因与李甲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4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并要求法院对4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李甲、李丙到庭。经过调解,李甲、李丙同意每月给付李某300元赡养费。法院动员李某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做法有无错误,简述理由。
没有协议、裁决或者判决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个人应从非共同生活的每个赡养义务人得到的赡养费标准按公式()计算。
A、赡养费=赡养义务人家庭月或年人均收入-当地低保标准×1.5×家庭人口数×15%
B、赡养费=赡养义务人家庭月或年人均收入-当地低保标准×1.5×家庭人口数×25%
C、赡养费=赡养义务人家庭月或年人均收入-当地低保标准×2.5×家庭人口数×25%
D、赡养费=赡养义务人家庭月或年人均收入-当地低保标准×2.5×家庭人口数×15%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