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股东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l/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直接自行召集股东会
B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D董事会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6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凡公司的重大事项,均须由股东会决定。下列有关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
B.股东会的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才可召开
C.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