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A、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B、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C、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 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股东会决可以成立的情形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D、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