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司法职能,下面关于唐宋时期司法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有
A.大理寺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
B.唐代的刑部有权对中央、地方上报的案件进行复核,并有权受理在押犯申诉案件。宋代刑部负责大理寺详断的全国死刑已决案件的复核及官员叙复、昭雪等事宜
C.御史台作为中央监察机构,专门负责代表皇帝自上而下地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
D.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A.内阁
B.御史台
C.都察院
D.承宣布政使司
《草子木》一书中记载,元世祖“立中书省以总庶务,立枢密院以掌兵要,立御史台以纠弹百司”。世祖尝言:“中书朕左手,枢密院朕右手,御史台是朕医两手的。”这说明元朝
A.形成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B.中央集权体制不断加强
C.监察权独立于行政权和军权
D.皇权受到更多的制约
关于明代的六科给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六科给事中是明代特设的法律监察机关
B.明代六科隶属御史台
C.六科给事中有“封驳”的权力
D.明代六科为独立机关,不隶属于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