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期货公司股东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10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B.期货公司的股东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C.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名称,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D.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A.期货公司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
B.期货公司设立、变更、停业、解散、破产
C.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D.期货公司新增业务范围
期货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期货公司之间出现重大事项时的通知义务,具体包括()。
A、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B、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不需要期货公司;反之,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C、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自行解决,不需要通知相关监督机构
D、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事项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出现重大事项时,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