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
  • A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 B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 C接受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 D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 E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高于相同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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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A、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B、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C、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D、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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