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一成员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A、过境提供
B、境外消费
C、商业存在
D、自然人流动
()原则指的是GATS,每一成员方给予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以不低于前述待遇给予所有其他成员方相同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
根据《保障措施协议》,成员方就保障措施问题产生争议,如果提出协商要求的成员方认为协商没有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并且进口方当局已经采取了最终措施,该成员方就可以将这一争议提交以下哪个机构解决()
A、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B、国际法院
C、联合国大会
D、经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