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丁戊等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案

甲在郊区有一所闲置的房子,是甲的父母去世时留下的,甲很久没有住过,也没有办理过产权登记。乙得知后与甲商议希望租给他经营酿酒厂,甲乙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月2000元,承租人承担房屋的修缮费用,期限为3年。甲告诉乙这所房子是父母留下的,具有纪念价值,不要损坏房屋和里面的物品,乙说保证不会。

乙很快投入了生产,因为技术人员称需要打通两间房屋才够宽敞,乙征求甲的意见后投入改造,但是在拆墙过程中不小心把一件旧家具弄坏了。乙与丙签订了粮食买卖合同,约定丙提供粮食5万斤,当月10日交付,乙先支付定金5000元,其余收到粮食后交付。乙马上与某商场签订了供酒合同,约定当月12日交付。丙由于粮食储备不足,于合同签订后当月11日才开始委托承运人丁运货,路上遇到山洪暴发,粮食被大水冲走,导致无法交货。乙因没有原料无法履行与某商场的合同,损失9000元。

乙为履行与他人的供酒合同,把戊暂时存放在酒厂的粮食用于生产,酒生产出来以后价值比原来翻了几倍,戊得知后主张对酒的所有权。

【问题】

1.对在郊区的房子,甲没有登记是否享有所有权?如果想出卖房屋,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2.甲乙在租赁合同中关于承租人承担房屋的修缮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

3.如果被损坏的旧家具是甲的父母结婚物品,甲可以提出何种请求?

4.对于粮食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5.乙可以向丙提出何种赔偿请求?

6.承运人丁能否请求托运人丙支付运费?

7.用戊的粮食生产出来的酒的所有权应当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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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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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承租人与某出租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为30年。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事项:(1)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内部进行了简单装修,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装修费用;(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3)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4)在承租期间,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便将房屋出售。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并说明理由。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


A、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的B、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的C、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承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
某承租人与某出租人签订一项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为30年。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事项:
(1)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行对房屋内部进行了简单装修,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装修费用;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
(3)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
(4)在承租期间,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房屋出售。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并说明理由。

下列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泌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关于房屋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B.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房屋共有人C.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在5日前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虽未参加拍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其兄弟,承租人若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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