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
A、公开交易债券的个人持有者所收到的利息收入;
B、拥有其他公司股份的公司收到的股息收入;
C、公司资产的价值;
D、公司销售额及其从其它公司进行的采购额的差额。
(2017年)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公司的资产在不同证券持有者中的清偿顺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