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500万元的损失问题,甲、乙、丙认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多次书面请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起诉霓美公司
B乙、丙不能起诉霓美公司
C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甲
D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源圣公司
项目分类,按照不同领域可划分为()
A、扶贫项目
B、医疗卫生项目
C、环保项目
D、教育培训项目等
A.企业从事远洋捕捞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企业从事海水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企业从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环保项目的所得自公司成立起的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D.企业从事水果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