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B.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相抵触
C.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D.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上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以上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下列关于我国已设立的特别行政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特别行政区有权处理外交事务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包括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C.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产生,对当地选民负责
D.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同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2008年单选30)
A.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的地方性法律
B.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其他立法的基础和法律依据
C.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普通法律的一种,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基本法律的一种,效力范围及于全国
A.行使司法终审权
B.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C.负责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D.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