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以1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购买手机的客户可获赠一个价值200元的电饭锅,手机的正常出厂价为1500元,电饭锅的正常出厂价为200元;当期该商场一共销售手机100部,取得收入150000元。则企业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为()。
A、150000元
B、132352.94元
C、17647.06元
D、170000元
下列利用电磁波工作的是()
A.北斗导航卫星系统
B.“B超”检测仪
C.电饭锅
D.固定电话
不属于旧机电的是()。
A.旧打印机
B.旧电饭锅
C.旧工程机械
D.旧钢轨
2003年3月20日,王女士在本市兴盛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当日,王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饭锅过程中,因电饭锅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2004年4月2日。王女士以兴盛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盛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兴盛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饭锅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兴盛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饭锅的生产者东风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兴盛商场败诉。问:被告兴盛商场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