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分为()。
A、初级中等学校教师资格
B、高级中等学校教师资格
C、职业教师资格
D、幼儿园教师资格
E、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A5年
B4年
C3年
D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