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1998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由谁承担,理由何在?()。

A.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D.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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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住一商住楼的二层,一层是街道办事处的房产,街道办事处将其作为退休工人的棋牌室,老人们天天在棋牌室打麻将,王某和孩子常在深夜被楼下的洗牌声惊醒,无法入睡,王某多次找办事处协商,要求其关闭棋牌室或限制晚上打麻将的时间,办事处则认为,打麻将是一项正常的娱乐活动,有益于老人的身心健康,拒绝了王某的要求。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与街道办事处之间形成相邻关系

B.王某与街道办事处之间形成地役权关系

C.王某有权要求街道办事处限制晚上打麻将的时间

D.王某无权要求街道办事处限制晚上打麻将的时间

E.王某与街道办事处之间形成地上权关系

甲有限责任公司在某地设立了办事处,办事处领取了营业执照,执照中表明办事处是甲公司的分支机构。办事处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于逾期履行,办事处需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办事处拒不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办事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办事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C.办事处与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连带责任
D.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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