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符合规定是:()
A、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挂靠。
B、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许可其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C、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可转让、出租、出借本*单位的资质证书、图签、印章,
D、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可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代盖图签、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