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不包括()
A、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B、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C、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D、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
A、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挂拴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B、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不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
C、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的
D、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E、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专人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