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化纤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元,医疗费限额2万元,医疗费每次事故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一次员工王某在上班途中因意外事故受伤,支出医疗费12000元,并鉴定为六级伤残,医院证明休养200天,该企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计算赔款金额。注:六级伤残赔付比例25%当地最低生活标准300元/月
某化纤厂生产的维尼伦,在正常情况下,其纤度服从正态分布,方差为0.052。现使用新的原材料进行生产,抽取6根进行纤度试验,检测结果为1.35,1.54,1.40,1.55,1.45,1.39。问利用新的原材料生产,纤度的方差有无显著变化(显著性水平为0.05)。
下列工厂宜靠近钢铁厂布局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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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汽车厂、机床厂B、造船厂、食品厂C、化纤厂、水泥厂D、钟表厂、电视机厂
李某于2007年6月在某市化学纤维厂工作。2009年8月突然病倒,被送疗养院治疗,2009年11月再次发病。同年12月,某市化纤厂将其调入某市仪表厂,档案中没有患职业病的记载。2011年8月,李某丧失劳动能力,医院确认为“三硫化碳中毒后遗症”。2011年12月,李某在某化纤厂补办了职业病有关手续。现在某仪表厂虽然承认李某有职业病,但晋升工资时将李某列入病假之列不给晋升工资。2009年至2011年三次住院不给报销医疗费,2011年停发了李某的保健费。2013年5月李某申诉到仲裁委员会,请求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补发2011年至今的工资差额、补报医疗费、保健费等。试分析:李某的前后两个用人单位谁应该对其患职业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