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百货公司从黑龙江农场购进黑木耳1000公斤,每公斤22元,货款总计22000元,增值税款3740元,运费85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货款已承付。该批商品运达后,储运部门验收发现短缺了50公斤,填制“商品购进短缺溢余报告单”,经查,短缺的黑木耳其中45公斤是对方少发,已开来退货发票,列明退货货款900元,增值税额168.3元,其中5公斤是运输途中自然损耗。结转已验收入库的和短缺商品的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