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期培训中,对民工队伍的操作手应强调其在钢筋加工中各工序操作时的安全操作和质量保证要求,特别是在弯曲钢筋时()的更换,以避免因更换不及时而带来的质量事故或出现崩勾伤人事故。
A、滚珠
B、成型轴
C、夹具
D、垫板
对照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实际施工人可能是没有工商登记的民工队,此时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如果是共同诉讼的话,实际施工人的个人和违法分包人之间的债权应为劳动债权,是否意味着劳动债权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即可进入诉讼程序?
某拆除工地发生了一起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导致2人死亡。被拆除厂房是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建设单位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任何手续就请无资质民工队进场作业,现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搭拆除工程施工脚手架,工人站在被拆除厂房楼板上用铁锤作业。下列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正确的有()。
A、建设单位未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B、参建各方视国家关于拆除工程的资质要求于不顾,任意委托或分包
C、未搭设脚手架,站在被拆除建筑物上进行拆除作业
D、项目未进行安全教育与交底
背景材料: 1994年4月22日,某公路工程处第三项目经理部在某立交桥施工期间,对立交作业区域内原有厂房拆除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建设单位委托第三项目部进行3000m2厂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并要求4月底前拆完。条件是第三项目经理部向建设单位上交4万元,拆除下来的钢筋由第三项目经理部支配。项目经理K在工期紧,项目自身无能力进行此项拆除工程和民工队负责人L多次要求承包此项拆除工程的情况下,最终将此项工程分包给了L民工队。条件是以拆除下来的钢筋作为支付L的拆除施工的工程款,并于3月27日签订了合同书。厂房是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民工队为了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多的收益,不支搭拆除工程的脚手架,而是站在被拆除厂房的楼板上,用铁锤进行作业。4月22日,厂房只剩最后一间约16m2的休息室时,民工L、H和C站在休息室顶棚(二楼地板,二楼已被拆除)上,继续用铁锤捶击顶棚。同日下午16:45左右,房屋中心部位的顶棚水泥已基本脱落,民工L、H和C仍用铁锤捶击暴露出来的钢筋。只是顶棚呈V字形折弯,继而拉倒两侧墙壁,C及时跳下逃生,L和H被迅速缩口的顶棚V字形折弯包夹。L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H在京医院抢救1h后死亡。 (1)请从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分别对本起事故进行分析。 (2)如何制定事故的预防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