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1994年4月22日,某公路工程处第三项目经理部在某立交桥施工期间,对立交作业区域内原有厂房拆除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建设单位委托第三项目部进行3000m2厂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并要求4月底前拆完。条件是第三项目经理部向建设单位上交4万元,拆除下来的钢筋由第三项目经理部支配。项目经理K在工期紧,项目自身无能力进行此项拆除工程和民工队负责人L多次要求承包此项拆除工程的情况下,最终将此项工程分包给了L民工队。条件是以拆除下来的钢筋作为支付L的拆除施工的工程款,并于3月27日签订了合同书。厂房是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民工队为了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多的收益,不支搭拆除工程的脚手架,而是站在被拆除厂房的楼板上,用铁锤进行作业。4月22日,厂房只剩最后一间约16m2的休息室时,民工L、H和C站在休息室顶棚(二楼地板,二楼已被拆除)上,继续用铁锤捶击顶棚。同日下午16:45左右,房屋中心部位的顶棚水泥已基本脱落,民工L、H和C仍用铁锤捶击暴露出来的钢筋。只是顶棚呈V字形折弯,继而拉倒两侧墙壁,C及时跳下逃生,L和H被迅速缩口的顶棚V字形折弯包夹。L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H在京医院抢救1h后死亡。 (1)请从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分别对本起事故进行分析。 (2)如何制定事故的预防对策?
2003年10月22日下午2时许,某水库管理处2号料仓建设工地正在紧张地进行施工,施工者是由河南人韩某带领的一支农民工队伍。当时,韩某临时雇来的5名农民工正用1台自制小吊车吊运混凝土和其他施工建筑材料。当这5名农民工把小吊车由料仓南侧墙向西侧墙推动时,自制小吊车的起重拔杆碰在料仓西侧墙上方带电的10KV高压线上,导致推小吊车的5名农民工当即被强大电流击倒,2人死亡,3人受伤。触电原因是()
A、建设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10KV高压线下方安排2号料仓这样的施工项目,并作出违反安全规定的项目设计,当使用单位对上述设计提出书面反对意见时,建设单位未予以采纳。
B、设计单位也是总承包单位,未对该项目建设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论证,即在10KV高压线下设计2号料仓;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和没有对该项目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预防事故措施的情况下,发包2号料仓施工并组织施工,导致施工单位冒险违章作业。
C、监理单位未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并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即给承包单位下达了开工令,当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均提出不同意见时,也未引起监理单位的重视和采纳,导致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未能被及时制止并改正。
D、农民工队伍的管理者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没有认真研究,怀有侥幸心理,也未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片面追求效益,野蛮施工,并违章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自制小吊车,且未对小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无记录),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冒险上岗,作业中又不安排专人观察监护。
××年5月10日,某公路工程处第三项目部在某立交桥施工期间,对立交桥作业区域内原有厂房拆除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一起因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某建设单位委托第三项目部进行2000平方米厂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厂房是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要求6月底前拆完,合同工期4个月,条件是第三项目部向建设单位上交3万元,拆除下来的钢筋由第三项目经理部支配。项目部又将此项工程分包给了M民工队。条件是以拆除下来的钢筋作为支付M的拆除施工的工程款,并于2月20日签订了合同书。拆除功臣施工前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也未给项目部提供厂房图纸等技术资料。项目部要求民工队3月1日开工,民工队为了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多的利益(旧钢筋),未支搭拆除工程施工脚手架,而是站在被拆除厂房的楼板上,用铁锤进行作业。5月10日,厂房只剩最后一间约16平方米的休息室时,民工L、H和C站在休息室天花板(即二楼地板,二楼已被拆除)上,继续用铁锤锤击天花板。同日下午16:45左右,房屋中心部位的天花板水泥已基本脱落,民工L、H和C仍用铁锤锤击暴露出来的钢筋。致使天花板呈V字形折弯,C及时跳下逃生,L和H被迅速缩口的天花板V字形折弯包夹。L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H在经医院抢救1小时后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改起事故由()级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调查。
A、省
B、市
C、县
D、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