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xx年5月10日,某公路工程处第三项目部在某立交桥施工期间,对立交桥作业区域内原有厂房拆除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一起因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某建设单位委托第三项目部进行2000m2厂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厂房是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要求6月底前拆完,合同工期4个月,条件是第三项目部向建设单位上交3万元,拆除下来的钢筋由第三项目经理部支配。项目部又将此项工程分包给了M民工队,条件是以拆除下来的钢筋作为支付M拆除施工的工程款,并于2月20日签订了合同书。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也未给项目部提供厂房图纸等技术资料。项目部要求民工队3月1日开工,民工队为了能以最小的投人获取最大的收益(旧钢筋),未支搭拆除工程施工脚手架,而是站在被拆除厂房的楼板上,用铁锤进行作业。5月10日,厂房只剩最后一间约16m2的休息室时,民工L、H和C站在休息室天花板(即二楼地板,二楼已被拆除)上,继续用铁锤锤击天花板。同日下午16:45左右,房屋中心部位的天花板水泥已基本脱落,民工L、H和C仍用铁锤锤击暴露出来的钢筋,致使天花板呈V字形折弯,继而拉倒两侧墙壁,C及时跳下逃生,L和H被迅速缩口的天花板V字形折弯包夹。L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H在经医院抢救1小时后死亡。()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等报送建设工程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设计单位
B、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D、监理单位
X年5月10日,某公路工程处第三项目经理部在某立交桥施工期间,对立交作业区域内原有厂房拆除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被拆除的建筑物坍塌,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 建设单位委托第三项目部进行2000m2厂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并要求6月底前拆完合同工期4个月,条件是第三项目经理部向建设单位上交3万元,拆除下来的钢筋由第三项目经理部支配。项目部又将此工程分包给M工程队,条件是以拆除下来的钢筋作为支付M的拆除施工的工程款,并于2月20日签订了合同书。 拆除工程施工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也未给项目部提供厂房图纸等技术资料。项目部要求民工队3月1日开工,民工队为了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多的收益(旧钢筋),未支搭拆除工程施工脚手架,而是站在被拆除厂房的楼板上,用铁锤进行作业。5月10日,厂房只剩最后一间约16m2的休息室时,民工L、H和C站在休息室顶棚(二楼地板,二楼已被拆除)上,继续用铁锤捶击顶棚。同日下午16:45左右,房屋中心部位的顶棚水泥已基本脱落,民工L、H和C仍用铁锤捶击暴露出来的钢筋。只是顶棚呈V字形折弯,继而拉倒两侧墙壁,C及时跳下逃生,L和H被迅速缩口的顶棚V字形折弯包夹。L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H在京医院抢救1小时后死亡。建设单位应在拆除施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和备案。()
A、正确
B、错误
新中国各个阶段,农业发展曲折前进。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今天农业生产的发展,还有许多困难的条件限制了它,约束了它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步,就必须帮助贫困农民解决以下二个问题:必须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生产资料的困难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用什么办法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这些困难呢?当然,国家要大力帮助。……另一条道路是新道路,是领导农民组织起来,靠大家互助合作的力量
——邓子恢在《在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材料二 民工队来买菜的人说,村里的红薯已经吃光了,刘引芝的父亲死了。肿病——劳动过度,营养不良。缝纫室的哥嫂同时死亡,也是肿病。1959年旱灾,1960年春夏,该还有多少人死亡呢?(1959年11月4日)。
劳动队真是天堂。徐从周的孩子在这里吃了晚早二顿稀饭,欢喜得不得了。徐从周是在避难所里。我对他说,现若他仍在农村,目击心伤,如何过去?(1959年11月4日)刨红薯,民工过路,歆慕不已,都到地头捡残屑,驱之不去。一个新发明,红薯藤磨粉。(1959年11月13日)
——顾准《商城日记》
材料三 18个“带头人”按下红手印的1978年,他们的人均年收入仅仅22元,第二年跃升为400元,一举脱贫,从此与温饱相伴。从那以后,小岗村人均收入的增长相对缓慢,1993年约为1100元。……性格开朗的关友江对记者说起了顺口溜“一年超越温饱线,二十年没过富裕坎。
——《今日小岗村:一年超越温饱线,廿年没过富裕坎》(经济参考报)
(1)材料一表明农业发展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新道路”指的是什么?
(2)材料二反映了新中国怎样的经济状况?造成该状况的原因有哪些?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1978年后,农民迅速实现温饱的主要途径。为加快农村“富裕”,还有哪些措施可行?
某一级总承包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承揽了远离基地的某冶炼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了业主工程不允许分包的要求。施工中施工单位将该项目的原料仓库分包给了当地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民工队,民工队由于看错了图纸,造成原料仓库部分混凝土结构报废返工,直接经济损失52000元,原料仓库工期损失15天(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中原料仓库时间有自由时差15天)。事故发生后,业主要求收回原料仓库的施工任务,另外发包;并按合同约定给予施工单位延误工期15天的罚款。问题:①施工单位与该民工队的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②施工单位把原料仓库分包给该民工队是否违约?为什么?③所造成的质量事故属于哪一级质量事故?④业主要求收回原料仓库施工任务的要求是否违约?为什么?⑤业主要求的工期罚款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