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A.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B.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C.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D.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领导职务的层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视员总数的()%;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
A、12;40;20;65
B、40;20;65;12
C、20;65;12;40
D、12;20;4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