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的属地化原则是:()
A、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B、原从事会计工作的,到原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C、原不从事会计工作的,到原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财政部门办理
D、到现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财政部门办理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由本人向()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A、户籍所在地
B、暂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
C、暂住地
D、定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