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小王与丈夫朱某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年仅4岁的女儿随小王一起生活,按协议朱某一次性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转眼间,孩子上初中了,各种开支增加了不少,当初朱某所付的抚养费早已用完,而小王已下岗,无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为此,小王和女儿找到朱某,要求他增加抚养费,但朱某以他已一次性付清为由拒绝了小王的要求。请问,在一次性付清了抚养费后,子女还可以要求增加吗?
A要求奶奶支付抚养费
B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C要求邻居支付抚养费
D要求同学支付抚养费
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增加抚养费?()
A、每月100元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
B、丙因患病,花去医疗费5000元,且每月仍需医药费300元
C、物价上涨的
D、丙因上学,每年需学费1000元,生活费500元
对违法生育的男女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式是()
A、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B、共同征收社会抚养费;
C、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判决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金额的判定原则不包括()。
A、根据是否有固定收入及收入情况
B、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定期付款的方式
C、根据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残疾等
D、在经济状况变化引致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更改甚至免除抚养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