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的受理裁定时,下列各项中,无须移交的有( )。
A、已通过拍卖程序处置且成交裁定已送达买受人的拍卖财产
B、通过以物抵债偿还债务且抵债裁定已送达债权人的抵债财产
C、已完成转账、汇款、现金交付的执行款
D、因财产所有权已经发生变动,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
分行在执行款箱交接时,款箱应由交出机构()加锁,交接双方应分别在对方“款箱交接(保管)登记簿”上相互签章确认
A、单人
B、双人
C、无需
D、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