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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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受伤,电视机被毁。在本案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诸项结论都是东方理工学院学生处根据各个系收到的1997~1998学年度助学金申请表综合得出的。在此项综合统计做出后,因为落实灾区政策,有的系又收到了一些学生补交上来的申请表。以下哪项结论最不可能被补交助学金申请表的新事实所推翻?
A.汽车系仅有14名学生交申请表,总申请金额至少有5700元。
B.物理系最多有7名学生交申请表,总申请金额为2800元。
C.数学系共有8名学生交申请表,总申请金额等于3000元。
D.化学系至少有5名学生交申请表,总申请金额多于2000元。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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