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请回答第题。(2014年)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罪B.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C.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D.对事实三应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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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3万元

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7万元

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下列不能在钞币运送费中列支的是()

A、运钞车年检费

B、运钞车路桥费

C、车辆保险费

D、押运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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