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德国“爱格板材生产公司”向中国“辉焊家具制造公司”出口--批板材,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1F术语。该批货物由加拿大“丁克”公司的“伊丽莎白”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遭大暴雨,造成部分板材湿损。到H的港后又发现其中部分货物因包装不当而开裂受损。“伊丽莎由”号运送该货物的航行路线要经过荷兰的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伊丽莎白”号在荷兰专属经济区,可不经批准自由航行通过B.“伊丽莎白”号在荷兰专属经济K走私货物,荷兰海上执法船可行使紧追权C.“伊丽莎白”号在荷兰毗连区走私货物,荷兰海上执法机关可出动飞机行使紧追权D.荷兰海上执法机关对“伊丽莎白”号的紧追到公海时因需要加油可改换飞机再行紧追

相关标签: 紧追权   毗连区   执法机关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渔夫号”是登记在甲国的国际运输船舶,在一次运输的航程中需要穿过乙国的毗连区,而乙国发现“渔夫号”在其毗连区内走私货物,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国可对其行使紧追权B.乙国在行驶紧追权之前应当先对其进行警告C.乙国执法船在紧追过程中油料不足需要返回,可安排下一船舶在指定海域继续中断的紧追D.追到丙国领海时,应当停止紧追
紧追权的行使必须从_____开始。( )

A.内水

B.领海

C.毗连区

D.群岛水域

E.公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对外国船舶行使紧追权()

  • A、军用船舶

  • B、军用航空器

  • C、民用船舶

  • D、民用航空器

“乐安”号运送该货物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领海和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乐安”号可不经批准穿行丁国领海,并在其间停泊转运货物

B.“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船可行使紧追权

C.“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可出动飞机行使紧追权

D.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对“乐安”号的紧追权在其进入公海时立即终止

在下列案例中,有关紧追权的案例是()

A.诺特包姆案

B.孤独号案

C.科孚海峡案

D.荷花号案

最新解答的试题
会计职业技能包括()。
A.会计理论水平
B.会计实务能力
C.职业判断能力
D.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
提出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是()

A.恩格尔B.波特C.托马斯·帕茨瓦尔D.比彻尔E.桑德斯
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

A.形式审查义务

B.实质审查义务

C.附带审查义务

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A.总经理B.人数过半数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人数为半数的董事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