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行政诉讼案件于2009年11月19日在闵行区法院审理当庭宣判。法院判决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对原告张晖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并承担50元诉讼费。张晖诉称,2009年9月8日,他驾驶安徽牌照的福特轿车,在因红灯停车时,一名男子称腹痛希望搭载一程。但搭载“乘客”的张晖随后被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处罚。9月14日,张晖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该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张晖“非法运营”。9月底,张晖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10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宣布,经调查查明,该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此后,张晖取回被处罚的1万元罚款,同时表示将继续进行诉讼。闵行区法院11月16日召集原告、被告双方交换了证据。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人称,涉案行政行为因为采用了利诱方式,获得不正当证据,处罚行为本身已经被撤销,没有必要通过质证、证人出庭等手段还原事实,双方没有出现真正的辩论。但被告方也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执法、依法行政。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出庭应诉。法院今日审理后认为,被告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具有查处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行为的行政职责,在诉讼中应该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鉴于交通执法大队在庭审前已经自行撤销被诉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张晖存在非法运营的事实,法院遂认定交通执法大队违法行政。而张晖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表示,希望行政机关能够真正意识到“钓鱼执法”行为的巨大危害,不要让更多无辜善良的人士再受到伤害,希望闵行和上海今后是一个没有“钩子”的世界。问题:请你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谈谈对此事的观点。答题要求:1.运用所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相关标签: 行政执法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行政执法人员在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离岗培训、暂扣行政执法证件,并取消什么资格。()

A、永久行政执法

B、当年行政执法

C、当年评优评先

行政执法中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趋势()。

A.行政执法大数据推动社会各界法治意识

B.行政执法大数据促进诚信建设

C.行政执法大数据全面推动法治中国的全面建设

D.行政执法大数据震慑违法、推动守法意识

最新解答的试题
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

A.形式审查义务

B.实质审查义务

C.附带审查义务

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A.总经理B.人数过半数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人数为半数的董事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北精神的科学内涵
阿里巴巴提供了“企业名称认证”“企业身份认证”不同种类的认证,可以根据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