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消费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一增值税税率
A.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买原材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
A.乙加工厂要返给甲9 000元的零部件,并可以约定如果2个月内不支付加工费,就将拍卖留置的零部件
B.乙加工厂要返给甲少于9 000元的零部件,并可以约定如果3个月内不支付加工费,就将拍卖留置的零部件
C.乙加工厂要返给甲少于9 000元的零部件,并可以约定如果2个月内不支付加工费,就将拍卖留置的零部件
D.如果约定2个月内交付加工费,乙加工厂就要返给甲全部零部件
E.乙加工厂要返给甲少于9 000元的零部件,并可以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支付加工费,就将拍卖留置的零部件
委托加工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A.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