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的法律文件是()。
A.中华民国约法
B.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D.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A、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国家统治权。被选举的资格为在国内居住满20年,任期7年,可连任。
B、废止国务院,组织政事堂。
C、中央政府仍设九部,直隶于大总统,各部总长由大总统任命。
D、设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
E、司法机关除大理院、总检察厅外,还设立了平政院,直隶于大总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起责任”。规定体现了南京临时政府实行( )
A.三权分立 B.责任内阁制 C.民主共和政体 D.君主立宪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