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电灯
B电热水器
C电饭锅
D电风扇
2003年3月20日,王女士在本市兴盛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锅。当日,王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饭锅过程中,因电饭锅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2004年4月2日。王女士以兴盛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盛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兴盛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饭锅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兴盛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饭锅的生产者东风电器厂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兴盛商场败诉。问:被告兴盛商场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用电饭锅煮同样多的米饭,以下哪种更省电?()
A.功率大的电饭
B.功率小的电饭锅
A.是商品,因为既是劳动产品又用于交换
B.是商品,因为它们是用于交换的
C.不是商品,因为它们不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D.不是商品,但是它们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