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与甲村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期5年,承包人黄某每年向村里上交承包费10000元,由黄某自担承包风险。黄某签订了承包合同后,精心经营鱼塘,年底向村里上交10000元且有盈余。第二年年底,黄某再次如数上交承包费,并因养鱼而使家境大为改善。王某是甲村的村长,见承包鱼塘有利可图,便以承包指标偏低为由,通过村委会宣布和黄某的承包合同解除,转而将鱼塘承包给自己的亲戚魏某,承包期5年,承包费每年12000元。黄某找王某要求继续承包鱼塘,被王某拒绝。第三年6月,黄某去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承包鱼塘,并要求村委会赔偿因其无理解除合同给自己带来的一切损失。下列关于两份承包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甲村与黄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有效B.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无效C.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本身有效,因未进行变更登记,故魏某不能取得承包经营权D.甲村调整和黄某的承包合同的行为无效
A.王某在经营长途运输中获得的收入为按劳分配所得
B.王某所雇客车司机的收入属于按劳动要素分配所得
C.王某承包果园的收入属于按劳动要素分配所得
D.王某从赵某处所得承包费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得
2008年3月,拥有845名选民的聚鹤村召集村民会议,讨论将村办企业进行重新承包经营,上调承包费事宜。当天参与会议的村民有827人,会议对村办企业上调承包费一事进行表决,至少()名村民投赞成票该议案才能通过。
A.414
B.423
C.539
D.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