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B.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相抵触
C.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D.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上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以上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
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2008年单选30)
A.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的地方性法律
B.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其他立法的基础和法律依据
C.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普通法律的一种,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基本法律的一种,效力范围及于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