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2年2月,吴某与个体工商户
A、B共同设立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服装公司),吴某拥有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被选聘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7月,服装公司先后与凯丰服装厂签订了两份皮衣和西服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凯丰服装厂向服装公司供应某品牌皮衣120件、西服40套,共计价款9.9万元。同年9月,凯丰服装厂按约将皮衣和西服运送至服装公司仓库。10月20日,服装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资金紧张,与吴某达成协议,向其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服装公司因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因素,经营状况不好,在与凯丰服装厂订立皮衣、西服购销合同前已拖欠多笔债务未还。并且,也有多个债务人拖欠其钱款未还。至2014年5月11日,服装公司虽经多方筹措,只能偿付凯丰服装厂4万元货款。  鉴于经营状况不景气,同年6月,服装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随即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公告债权人。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吴某主张,自己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欠款10万元。但凯丰服装厂和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吴某是公司股东,无权作为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公司财产只能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且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吴某还应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故凯丰服装厂联合其他公司债权人,以吴某和服装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和服装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问:(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能否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2)吴某和服装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他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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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
B.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D.债权人委员会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

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不是民事活动的主体,不能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B.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选举产生
D.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15日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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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

A.形式审查义务

B.实质审查义务

C.附带审查义务

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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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总经理B.人数过半数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人数为半数的董事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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