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向本市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和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食品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没有到达食品公司之前,食品公司得知新华水泥厂的水泥质量比较好,且价格比较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出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的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食品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回函告知已准备发货。下午,建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食品公司告知建设水泥厂,他们已经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建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建设水泥厂认为,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签订,拒收货物就构成违约。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建设水泥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1)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三家水泥厂向食品公司回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3)建设水泥厂与食品公司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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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向本市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和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食品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没有到达食品公司之前,食品公司得知新华水泥厂的水泥质量比较好,且价格比较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出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的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食品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回函告知已准备发货。下午,建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食品公司告知建设水泥厂,他们已经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建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建设水泥厂认为,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签订,拒收货物就构成违约。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建设水泥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1)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三家水泥厂向食品公司回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3)建设水泥厂与食品公司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69、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水泥100吨,每吨价格300元,总货款为30000元,约定12月10日前交货,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关于本案正确的表述应是()。
A.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B.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D.水泥厂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公司同时向某县甲、乙两家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于接到信后15日内发货100吨。货到付费,运费由供方承担。”甲水泥厂接到信后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500元发货100吨,建筑公司回电同意。乙水泥厂与甲水泥厂同时接到建筑公司要货的函件,便积极组织货源。在接到函件后的第10天,乙水泥厂将100吨袋装水泥,直接送至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拒收乙水泥厂送来的货物。理由是:本建筑公司仅需要100吨水泥,已与甲水泥厂建立了合同关系;给乙水泥厂发函,只是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水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乙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为什么?

(2)建筑公司拒收乙水泥厂的水泥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3)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过错方的责任?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约定,如果此次施工项目中标了,就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1000吨,并为此交付了1万元定金。但是,甲建筑公同没有中标,也就没有去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则()。

A.这1万元定金,归乙水泥厂所有

B.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2万元

C.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用建筑公司1万元

D.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5 000元

2010年5月23日甲建筑公司投标某施工项目,并与乙水泥厂约定,如果本公司在此次施工项目中标了,就决定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1000t,并为此交付了1万元定金。但是,甲建筑公司没有中标,也就没有去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则()。

A.这1万元定金归乙水泥厂所有

B.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2万元

C.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1万元

D.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5000元

最新解答的试题
会计职业技能包括()。
A.会计理论水平
B.会计实务能力
C.职业判断能力
D.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
提出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是()

A.恩格尔B.波特C.托马斯·帕茨瓦尔D.比彻尔E.桑德斯
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

A.形式审查义务

B.实质审查义务

C.附带审查义务

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A.总经理B.人数过半数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人数为半数的董事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