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我自己及我妻子的名义宣布,我们将衷心接受这个宣言……我们将以英国议会制定的法律作为治理这个国家的准则……”这个“宣言”是( )
A.《权利法案》 B.《独立宣言》 C.《人权宣言》 D.《合众国宪法》
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引用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条文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A.“德意志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是国家的元首”
B.“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C.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D.“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甲乙丙三国签订一份边界条约,三国代表经过谈判磋商后分别在约文上签字,后甲国议会对约文不予批准,乙、丙两国议会批准后,丙国分裂为丙、丁两国,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条约对甲乙丙三国已经生效,因为三国代表已经签字
B.条约对甲、丙两国不生效,因为甲国议会没有批准。而丙国已经分裂
C.条约无效,因为发生了情势变迁
D.条约对乙、丙、丁三国生效
英美两国议会行使立法权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读时英国议会中的一院宣布法案的名称与主旨,将法案送至常设委员会审议,安排意见听证会,如被委员会否决,就没有表决资格了
B、二读时美国议会中的一院要宣读法案全文,并进行全院辩论
C、二读时英国国议会中的医院宣布法案的名称与要点,辩论后可进行表决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程序即“三读”
D、二读时都进行表决通过或否决,或重新修改,然后再进入另一院历经三读,如法炮制
A.法国
B.英国
C.美国
D.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