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下列关于“三权分置”改革发挥作用的路径推导正确的是:
A.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所有、承包、经营的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积极性
B.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C.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
D.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符合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改革工作任务。“三权分置”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下列不属于“三权分置”范畴的是()。
A.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
B.农民土地所有权
C.农户承包权
D.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