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获得通过,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 权力( )
A.监督权B.立法权C.重大事项决定权.D任免权
部分同学在讨论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时都认为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0个方面事项只能由法律调整,大体上解决了长期以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明确的问题。但他们在如何具体认识法律的调整范围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请指出他们下列见解中不正确的见解()
A、立法法规定的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范围,就是法律的全部调整范围。
B、民事制度、经济制度不能由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
C、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10个方面事项不是绝对只能由法律调整的,必要时国务院根据法律制定机关的授权也可以用行政法规调整
D、无论何种条件下,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基本经济制度等事项都不能由行政法规调整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立法法修正案》。新的立法法将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4个设区的市,这些设区市的人大可就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法的这一修订( )。①赋予地方人大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②有利于推进地方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国③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④赋予了地方各级人大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即“税收法定”。
“税收法定”原则
①弥补了市场调节的固有缺陷
②明确了产生税收的法律前提
③确立了公民在税收中的主体地位
④体现了税收的固定性和强制性特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