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某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某国”是
A.英国
B.苏联
C.德国
D.美国
英美两国议会行使立法权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读时英国议会中的一院宣布法案的名称与主旨,将法案送至常设委员会审议,安排意见听证会,如被委员会否决,就没有表决资格了
B、二读时美国议会中的一院要宣读法案全文,并进行全院辩论
C、二读时英国国议会中的医院宣布法案的名称与要点,辩论后可进行表决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程序即“三读”
D、二读时都进行表决通过或否决,或重新修改,然后再进入另一院历经三读,如法炮制
西方各国议会的共同议事原则主要包括()
A、议员在会议中发言不得追究原则
B、一事不再议规则
C、法定人数规则
D、会议公开原则
“帝国元首是德意志皇帝。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皇帝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皇帝有权签署和公布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均由皇帝任命。”这反映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浓厚的()
A.军国主义色彩B.扩张主义色彩C.民族主义色彩D.专制主义色彩
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下列《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
A.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结束
B.皇帝是国家元首
C.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D.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