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定七国之乱以后,汉景帝在原来吴国、楚国、赵国、齐国四国旧地,陆续分封皇子13人为诸侯王。对此措施的评论,正确的是
A.形成了郡国并行的行政体制
B.使王国领地缩小,中央集权加强
C.以宗室子弟取代异姓诸侯王
D.扩大王国的辖区,皇权得以巩固
下表是西汉不同时期存在的诸侯王。西汉分封的诸侯王前后发生变化的主要目的在于
公元前202年时存在的诸候王
楚王韩信、梁王彭越、准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藏茶、韩王信、衡山王吴芮
公元前195年时存在的诸侯王
齐王刘肥、楚王刘交、吴王刘济、代王刘恒、准南王刘长淮阳王刘友、梁王刘恢、赵王刘如意、燕王刘建
A.消除地方分裂割据的基础 B.确保皇权传承稳固
C.实践郡国并行的治国方略 D.扩大王朝统治疆域
景帝中六年诏日:“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腾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日二百,笞二百日一百。”又“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
——《汉书·刑法志》
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汉景帝在刑罚制度上做了哪些改革?
(2)汉景帝改革刑制的原因是什么?
(3)如何评价汉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