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慑力

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A:谛造挡箭牌人才倍出左右逢源
B:抉择订书机一筹莫展矢志不渝
C:安详侯车室墨守成规相辅相承
D:布署震慑力目不遐接厉行节约
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A:签署发贴子雍容华贵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B:端详螺丝钉额手称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C:惊诧震慑力眼花瞭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D:沿袭扫描仪不屈不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

A.签署发贴子雍容华贵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B.端详螺丝钉额手称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C.惊诧震慑力眼花瞭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D.延袭扫描仪不屈不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011·山东)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  )A:签署 发贴子 雍容华贵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B:端详 螺丝钉 额手称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C:惊诧 震慑力 眼花瞭乱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D:延袭 扫描仪 不屈不挠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下列选项字词的书写,完全正确的一项是A:签署发贴子雍容华贵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B:端详螺丝钉额手称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C:惊诧震慑力眼花瞭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D:延袭扫描仪不屈不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国家市场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主要是解决日常监管的问题。一是切实解决“检查任性”“执法扰民”的问题,减少企业的负担。二是实行政府部门有限监管资源最优配置,提升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法律法规的震慑力,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上述材料说明了(  )

A.市场监管局要做到科学执法

B.市场监管局是我国的监察机关

C.监管部门对失信企业要严厉处罚

D.进行市场监管可以任性而为

①这些年,我们的日子过好了,于是有人就以为物质富足,即意味着绝对的幸福②原因之一,恐怕在于动物保护虽有相关法律③更重要的,恐怕是许多人还没有生态文明的概念④为什么许多人知道天鹅、白鹳等是国家保护的动物,仍要寻寻觅觅、捕食后快⑤这是“穷出身”的想法,所以才会有求食天鹅肉的“暴发户”作为⑥但现实中执行力差,惩处力度低,缺乏震慑力和约束力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A.④②①⑥③⑤B.④②⑥③①⑤C.④③②⑥①⑤D.④⑥②⑤①③
下列句子中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的一项是A:“酒后驾车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些驾驶员存在‘不怕罚’的心理,带着酒精疯狂上路。”马建清说:“酒后驾车的处罚应该往刑事方面靠,否则没有震慑力。”
B:《论语》中有这样两句话:“吾日三省吾身”(《论语
C:上海古籍出版社在2010年8月份文化类新书征订单上提醒邮购者:务必在汇款单上写清姓名及详细地址(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所购的书名、册数)。
D:足球就像是古希腊的古典戏剧,古典戏剧当中有统一的场景、统一的环境、统一的时问,就像足球一样;而足球也像那些古典戏剧一样,结果不可预测,充满了戏剧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可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那么,醉驾入刑的实施情况到底如何?据有关统计发现,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S区检察院共起诉1103宗1105人醉驾案件。醉驾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尽管后果很严重,但仍有少数驾驶员抱着“少喝一点没关系”“应该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这说明,醉驾入刑的查处力度不够,不足以对所有驾驶员产生震慑力。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A.醉驾入刑实施后,S区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数量有了大的增长
B.严格实施醉驾入刑,将不可避免地提高S区交警执法成本
C.醉驾入刑实施后,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有所增大
D.醉驾入刑实施后,S区每天都有交警上路严查酒驾

2009年8月14日,作家冯骥才来到云冈石窟所在地山西大同,参加“中国雕塑之都”新云冈计划时表达了下列观点:观点一“把巨大的岩石化成巨大的生命,有多少匠人以他们的艺术,把对生命的感觉,对佛的崇仰,融化在石头里,让石头具有了精神震慑力。”观点二“近年来,我国的城市有非常迅猛的发展,但‘千城一面’失去了文化个性,失去了自己独有的文化灵魂,破坏了文化的多样性。”观点三“作为历史文化艺术的创造者,如果老百姓都不知道先辈创造的文化艺术,那我们的文化传承就会断裂,就会失落,这将是一个很大的悲哀。作为今天的社会文明建设者,我们有责任把我们的历史文化香火传延下去。”在他的提议下,大同市政府已经开始实施“中国雕塑之都”新云冈计划:体现“传承”与“创造”的双重特征,创造一个与传统文化相媲美、相传承的现代雕塑艺术城市。(1)观点一、二告诉了我们什么文化生活道理?(6分)(2)运用文化生活知识,结合观点三,说明我们该如何把“历史文化香火传延下去”。(9分)

(3)新云冈计划为什么要体现“传承”与“创造”的双重特征?(10分)

1994年1月2日,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关于这场冤案的反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刑侦部门有“命案必破”的硬性要求,这让政法工作中向来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对犯罪的震慑力,但却无法避免造成冤案,法律的秩序与正义这两大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B、经调查,佘祥林在讯问时曾遭刑讯逼供。尽管法律价值之间并无位阶关系,但这种亵渎司法正义的行为是不为人认可的,即使通过刑讯逼供能够得到一个真实的案件结果也并非可取之举C、该案尚在调查阶段时,张在玉家人就不停向公安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这种“民愤”也是导致冤案产生的原因之一。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处理好“民愤”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秩序而舍弃正义D、该案的调查过程中存在很多疑问,办案人员之间对证据认识都有分歧,但经过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有关办案单位、办案人员进行协调,并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要求京山县法院“一审拉满(判15年),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这种“先定后审”的做法追求法律施行的效率,却丢了司法公正与公民自由,典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1994年1月2日,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70余万元国家赔偿。关于这场冤案的反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刑侦部门有“命案必破”的硬性要求,这让政法工作中向来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对犯罪的震慑力,但却无法避免造成冤案,法律的秩序与正义这两大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
B、经调查,佘祥林在讯问时曾遭刑讯逼供。尽管法律价值之间并无位阶关系,但这种亵渎司法正义的行为是不为人认可的,即使通过刑讯逼供能够得到一个真实的案件结果也并非可取之举
C、该案尚在调查阶段时,张在玉家人就不停向公安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这种“民愤”也是导致冤案产生的原因之一。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处理好“民愤”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秩序而舍弃正义
D、该案的调查过程中存在很多疑问,办案人员之间对证据认识都有分歧,但经过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有关办案单位、办案人员进行协调,并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要求京山县法院“一审拉满(判15年),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这种“先定后审”的做法追求法律施行的效率,却丢了司法公正与公民自由,典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五)  【给定资料】  1.刚购买一套房产,连钥匙还没领到,装修公司的电话便追踪而来,告知你所购买的房屋装修效果图已经设计好;求职简历才递出,可能还没收到面试通知,就接到了一个又一个保险、培训的推销电话;准妈妈还没生出宝宝,各种奶粉厂商、早教机构、母婴服务的销售服务人员已经打爆了孕妇电话。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便捷的信息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的隐私随时处于泄密的危险中。公民个人信息越来越容易被暴露并被大量利用,因此而遭受的麻烦和骚扰随之产生。  “在信息时代,信息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置法律于不顾,通过滥用个人信息来牟取巨额利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Z认为。  而个人信息被泄露、盗用和滥用,与许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有直接关系,他们经常会在有意无意间将个人信息泄露出去。譬如,有的人接受了陌生人的问卷调查,在对方的要求下,留下了姓名、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还有的人在办理消费会员卡时,不假思索地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有可能由于商家的管理不善或者恶意泄露而被盗用。  目前,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我国并无一部专门、权威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03年起已部署起草,但这项立法建议一直未能进入正式的立法程序。单就保护网站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而言,刑法修正案(七)、侵权责任法乃至居民身份证法等均有涉及相关内容,但相关条款过于分散,可操作性差。对于如“个人信息”、“违反规定”等关键概念界定不清,在执法过程中,财大气粗的运营商往往有较强的影响力,易形成现实的执法困境。即便发生信息泄露,用户个人在追究运营商民事责任的时候,也存在举证难等问题。诉讼成本高、收益低,当事人很难依法维权。  “机动车销售、房产中介、医院等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往往有机会接触、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这些行业虽然有内部系统关于个人信息的查询规范、查询电子信息备案及保护工作意见等,但由于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企业管理、执行存在制度漏洞,使这些行业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D分析。  2.《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该《指南》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加工、转移和删除四个主要环节,其中还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  此次出台的《指南》,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强制性、权威性与震慑力上,都不可能替代法律法规的作用。在巨额利润诱惑之下,若没有严厉的处罚措施,让那些机构、企业谈自律。要求他们按行为准则来行事,这无异于痴人说梦。仅凭一部非强制性的指南实现个人信息安全是不现实的。上海律师Y认为,目前信息保护问题虽已到“深水区”,但还在“摸石头过河”,工信部出一个指南,毕竟“聊胜于无”,在实践中积累些经验。但关键还是要出专门法,可先出个专门条例,以后再上升到法律。  《指南》牵头制定单位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副主任G表示,《指南》的出台更具有行业指导意义。法律和标准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是管人的,而标准关心更多的是信息系统;法律的约束范围很广,特别是事后的惩戒部分,而标准关注的则是事前怎么处理,该怎么把它做好。“所以说,标准制定未必一定就能够导致这个法律很快地产生,谈指日可待这件事情还不那么容易。”  但G认为,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一系列的前期调研、国内外法律研究,以及与社会各界的交流,都为立法在技术和社会关注以及舆论层面做了很好的铺垫,对立法工作会产生很好的前期推进作用。  然而,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利用及传递,在大多数情况下均离不开信息技术。通过技术手段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保障个人信息,如构建信息安全平台,为用户提供保护信息安全的产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依据分区域、按等级、多层次的防护思路进行安全规划、安全评估、安全加固与安全维护,并且对已有的安全技术进行改进与完善。  从文化角度来看,将守护个人信息且不窥探他人隐私信息作为一种社会美德,同样能够传递信心,保障信息安全。比如少数媒体为博人眼球,以可窥探别人的隐私为诱惑,通过曝光名人秘闻来骗取点击或购买其报道内容。在此种“文化”熏陶下,公民如果长期浏览该类信息,心理上便会出现扭曲,进而形成窥探他人隐私信息的习惯。因此,应呼吁公民从自我做起,杜绝不良的猎奇心理,让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无可乘之机。  【问题】  给定资料2中,部分业内人士和G副主任在《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的出台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这两种看法是什么?对此你怎么评价?  要求:观点明确,层次清晰,简明扼要,语言流畅,不超过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