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

七警事件中,暴力示威且侮辱警察者只判监5周,执法的警察被侮辱后激情殴打被判两年。两个判决刑期之间的巨大差异在香港引起轩然大波,而重判七名警员的法官杜大卫的英国国籍引起了香港社会和法律界的关注和讨论。()

控辩交易在美国法律界受到的质疑不包括()。

A、控辩交易是被告方本身参与对自己的处罚

B、控辩交易是秘密进行的违反公平的原则

C、因被告是否认罪而产生的不同的审判结果是不公平的

D、把罪与非罪的问题与惩罚轻重问题过分割裂

某店主发现一歹徒正在持刀抢劫店里的顾客,便趁其不备,用木棍将歹徒击倒,造成其重伤。对这个案例,有人认为该店主:①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②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③实施了正当防卫;④对歹徒有“无限防卫权”。其中,符合法律界定的有( )。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下列关于两大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律界交流的开展,各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在慢慢地接近。

B.英美法系对于讲英语的国家和前英国殖民地国家影响较大。

C.中国的法律体系更多地是学习借鉴了大陆法系。

D.在两大法系互相借鉴的过程中,大陆法系引入了英美法系的司法独立概念。

选出下列句子没有错别字的一项。A:.这里看不到什么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耸然的单调没有什么任何区别。
B:已经决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
C:他们对这位文坛泰斗颔首低眉,内心的期望扩大到诚惶诚恐的地步。
D:.你讲的话很有道理,不愧为法律界的中流底柱。

“家庭厨房外卖”的出现,方便了年轻人的生活,也给部分人群提供了就业创业的机会。可以说,只要能够做好监管工作,就是一种_\__。所以,因为没有法律界定而就要把它消灭于萌芽之中,事实上就是在___创新,这有点削足适履的味道。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双赢打击

B.互利鼓励

C.多赢压抑

D.互助破坏

《唐律疏议》规定“一准乎礼”,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道德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过程中。从法与道德的角度来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唐律的制定者认为法律必须以儒家道德为基础B.说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道德与法律界限模糊C.反映了儒家道德伦理观念对古代国家法律的重要影响D.是“明刑弼教”思想的表现

小李下中班回家途中,遇到一持刀抢劫的歹徒,在搏斗过程中,小李用劲将歹徒的刀扭转方向刺进了歹徒的胸部,最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李听到这一消息害怕极了,但一位法律界的朋友告诉小李,他属于正当防卫,在遭遇抢劫时享有无限防卫权,他并不须要对歹徒的死亡负刑事责任,小李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最能体现法的()。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警示作用

D、预测作用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o⊙)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材料:四川泸州的黄××与妻子蒋××结婚三十多年,有一养子。1994年起黄××开始与张××来往,1996年起二人公开同居,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但黄××与蒋××并未离婚。2001年2月起,黄××病重住院,蒋××一直在医院照顾,法院认为其尽到了扶养义务。4月18日黄××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留给我的朋友张××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负责安葬。”4月20日,该遗嘱在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黄××去世后,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遭到蒋××拒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按照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其间曾一度中止,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该公证遗嘱的“遗赠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中属于黄××部分的公证。此后审理恢复),于10月11日判决驳回原告张××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认为黄××的遗嘱虽然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形式上也合法,但遗嘱内容存在违法情况,且黄××与原告的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黄××的遗赠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行为,因此是无效的。本案的判决一方面获得了当地民众和一些学者的支持,另一方面很多法律界人士却认为这是道德与法、情与法的一次)中突,甚至认为这是在舆论的压力下所作出的一个错判,认为在有具体的实体法规则——《继承法》可依的情况下依据法律原则判案,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问题:对此案件你是怎么看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其各自的功能是什么?

四川的泸州的黄永彬与妻子蒋伦芳结婚30多年,有一养子。1994年起黄开始与张学英来往,1996年起二人公开同居,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但黄永彬与蒋伦芳并未离婚。2001年2月起,黄病重住院,蒋伦芳一直在医院照顾,法院认为其尽到了抚养义务。4月18日黄永彬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该遗嘱在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黄去世后,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遭到蒋拒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照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其间曾一度中止,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该公证遗嘱的“遗赠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中属于黄永彬部分的公证。此后审理恢复),于10月11日判决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认为黄某的遗嘱虽然是其真实意义的表示,形式上也合法,但遗嘱内容存在违法之处;且黄某与原告的非法同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黄某的遗赠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行为,因此是无效的。本案的判决一方面获得了当地民众和一些学者的支持,;另外很多法律界人士却认为这是道德与法和情与法的一次冲突,甚至认为这是在舆论的压力下所作出的一起错案。并认为在有具体的实体法规则——《继承法》可依的情况下再依据法律原则,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对此你是怎么看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四十)  【给定资料】  这是发生在山西某市一桩令人费解的事。一家被视为拥有巨额市场价值的煤炭企业“东梁煤矿”,以“1万元”的价格被私人竞买者买下。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该企业挂牌出售的前一个半月,转让结果的文件已经出笼,且文件所述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  据悉,该市某区经贸局将“东梁煤矿”的产权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某个人。区政府对“1万元”的价格作了如下解释:经评估,“东梁煤矿”总资产约3210万元,总负债约3209万元,净资产约1万元。对于这一转让价格,当地不少人认为“简直低得离谱”。区煤炭工业局某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承:“根据当时的煤炭市场价格,1万元确实太低了。”他表示,在煤矿权属、企业性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进行改制转让“确有不妥”。  那么,“东梁煤矿”到底值多少钱呢?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相关专业评估人士。他们认为,煤矿价值主要取决于煤炭储量。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东梁煤矿”的煤炭储量有两个大相径庭的版本:来自山西省煤炭资源管理委员会等多个部门1988年的数份文件显示,“东梁煤矿”年生产能力21万吨,煤炭储量为1511万吨;而“东梁煤矿”2007年底作出的改制方案中称,煤矿年生产能力21万吨,储量229万吨。一些业内人士质疑,在煤矿开采的20年里,即便是每年都按照21万吨足额生产,也就开采了420万吨,到煤矿转让时煤炭剩余储量起码也还有1000余万吨,为何在改制方案中只剩下了229万吨储量?按照专业评估人士的算法,如果以储量1000万吨估算,按照当时煤炭保守利润每吨50元计,1000万吨大约价值5亿元,乘以约60%的回采率,价值约3亿元,再加上“东梁煤矿”以“国有”身份上交1500万元的资源价款必须纳入转让价格,因此,“东梁煤矿”的保守价值应为3.15亿元。  法律界人士和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煤矿转让主要包括实物资产与无形资产两部分。实物资产主要是指地上地下建筑、设备等,无形资产主要是指采矿权。事实上,在煤矿的财产结构中,采矿权是重中之重,通常占总转让价格的百分之八九十。因此煤矿的转让实际上主要是采矿权的转让。就“东梁煤矿”而言,如果此次转让包括了采矿权,那转让价格就严重背离了煤矿价值,涉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而如果没有涉及采矿权的转让,那么,这次交易就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属无效交易。  【问题】  结合“给定资料”中“东梁煤矿被低价转让”这一事例,指出煤炭资源整合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要求:概括准确,条理清楚,具有针对性。300字以内。

“赵C姓名权”官司案赵C,1986年出生在江西鹰潭,公安部门为其进行了手工的户籍登记,2005年又用“赵C”一名在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成功申请办理了第一代身份证。2006年,赵C在进行第二代身份证更换时,月湖分局告诉他,“赵C”一名无法录入统一的户籍管理系统,要求其改名。赵C的父亲赵志荣认为,公安机关要赵C改名,侵犯了公民的姓名决定权。2008年1月,赵志荣作为儿子的委托代理人将月湖分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6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C胜诉。随后,月湖分局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双方围绕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规定进行当庭辩论。第四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赵志荣认为,赵C的“赵”是规范的汉字,名“C”既是英文字母,又是汉语拼音,也是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因此“赵C”的姓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月湖分局认为,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赵C”中的“C”非“规范汉字”,也非“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从立法原意上讲,“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仅指阿拉伯数字的体例。2009年2月26日,经过三个多小时激烈的法庭辩论后,在法院的反复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江西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专家认为,这次姓名权官司对完善我国公民权制度有着重要意义。赵C在其1986年出生时得以户口登记,这与当时我国有关公民姓名的使用、登记法律规定的空白和滞后有相当大的关系。我国1958年实施、沿用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没有对中国公民在户口登记时的姓名使用、登记作出任何规定。而居民身份证的信息基本来源于户口登记内容。经过这起官司后,国家要从立法方面进行补救,从源头上堵住使用各种外文字母作为人名并继而申请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同时,官司当事人双方争论的“C”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规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也说明,有关条款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其具体范围。“赵C姓名权”官司引起了人们对自己姓名权的高度重视,这对进一步加快神完善法律、健全制度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保护中国公民姓名权的背景下,它将促使法律界思考如何完善各种法律法规,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

注意事项
1.本试卷由阅读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立即停止作答。
3.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用2B铅笔填涂,答题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
给定材料
材料1:
1983年美国率先推出大学排名,其它各国也纷纷出现大学排名,中国是1987年首次出现大学排名。
材料2:
某全国政协委员:目前大学排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科学性,单纯以办学规模等作为评价指标,致使结果缺乏可信度;二是负面影响大,既误导了学生报考,又误导了高等教育学校发展方向。
材料3:
参与大学排名的公司人员:排名由教育部进行不适合,由民间组织进行大学排名有积极意义。
材料4:
大学校长:大学排名可供参考,关键是组织排名的民间机构、媒介要负责。
材料5:
教育部的态度:教育部某新闻发言人说了以下原则性意见,即不搞大学排名;不鼓励搞大学排名;对于是否禁止民间组织的大学排名,目前不能作出答复。
材料6:
美国大学排名大多由民间组织进行,也有个别地方由政府组织进行。排名的标准多种多样,有最佳女子大学、生活最好等各种不同标准的排行榜。同时,对于某些排名,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了教育部官员、教育专家等各方面人的意见。某发行大学排名的杂志发行时被抢购一空。
材料7:
某中学校长:排名对学生影响不大。学校好坏学生都有一个认识,同时,在指导学生报考学校时,更多考虑学生成绩实际情况来选择报考学校。
材料8:
加拿大:排名由民间组织,起初不受重视,后来,经过12年发展,细化了排名的指标,并把大学分为理工科学校、含博士生授予点的学校和医学院三类,采用不同指标进行排名。
材料9:
法律界有人指出:大学排名,“法无禁止”,公民可以一个人或几个人联合进行大学排名,作出评价。
材料10:
民间组织大学排名比教育部组织大学排名好;同时,我国大学排名起步晚,缺乏科学的、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的大学排名评价体系。
材料11:
当前,我国大学排名评价指标存在的两大“软肋”:一是评价指标不完善;二是采用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不能保证。
材料12:
某大学毕业生、现为律师的某某,因不满“网大”对母校排名情况(排到了后面),将“网大”告上法庭,认为一是“网大”排名误导了社会对母校等大学的看法;二是“网大”滥用网络舆论自由,规范网络自由空间势在必行。
请根据下面的参考答案给出您对该题的自评分
第一题、根据以上材料,不超过400个字,找出我国大学排名中存在的主要缺陷。(40分)
要求:无
赋分说明
五个点,每点8分,根据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和流畅度酌情给分。
第二题、结合实际,不超过1000个字,提出推进和完善我国大学排名制度的政策性建议。(60分)
要求:要有针对性。
赋分说明
四个对策,每个12分,观点6分,论证6分。
结构清晰,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8分。
有文采,给2分。字迹模糊,卷面不整,扣2分。超字数,每50字扣1分。

(十九)  【给定资料】  2010年9月8日,《法制日报》记者、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一起到H部门就黑心棉、金浩茶油被传含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的问题进行采访,但H部门当时未作出任何回应,采访的记者也被“采访审批制”挡在了门外。  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媒体监督政府无须“预约”。H部门设置“审批”制度来应对媒体采访,这种做法是否合适?社会各界意见不一。  “采访还须领导层层审批,这种规定非常可笑。”《法制日报》记者在与其他媒体记者交流时发现,对于H部门设置的采访审批制度,众多媒体记者都持反对态度。  “一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见的,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信息就被延迟了,对公众知情权是一种损害。”供职于湖南省某都市报的记者小蒋说。  记者小蒋认为,H部门的这种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这项规定使质监部门便于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某些涉及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问题、公共安全的情况需要湖南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再发布消息,是应该的。但是,为了维护某部分机构或个人的利益,把针对特殊情况的做法普遍化,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记者张伟认为,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种监督只要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无可非议,是无须预约的。  2012年4月份,“湘潭神女”“山西女商人变身副县长”等另类的“政治明星”成为网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90后副局长”事件经网络发现,记者深入采访,报道事实真相。M部门面对突发事件快速回应,表明立场。从任前公示发布至湘潭市官方宣布该提拔任用违规总共历经两天,M部门的快速回应防止了负面舆情的继续发酵。  事件曝光后,M部门借助新浪认证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称对王茜“暂缓任用”,此回应引起网友质疑和不满。同时,网友爆料称“王茜之父是某市发改委原主任”,王茜被贴上“官二代”标签。当地官方28日公布调查结果,将王茜之父免职,对该地区委书记立案调查。M部门借助媒体材料,在10多天时间里,理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作出了撤销对王茜拟任该地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的决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理,惩处的人数之多、处罚的力度之大、追究的时间之快,显示出政府与媒体的良好互动。  从处理的内容来看,首先,对王茜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进行了详细说明,做到了公开透明,显示出调查工作的缜密细致。从对有关人员的处理上可以看出,当地官方对此事的查处和关注力度较大,对一些之前未被网友关注的嫌疑官员也依照调查结果及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由于被处理人员涉及不同地市、不同部门,因而该处理决定以M省部、地、市的名义分别作出,但统一公示,避免了媒体和网民分别查找的烦琐,体现了有关部门的诚意。同时,该处理报告省去了有关处理决定的具体纪律条款及处理经过,直接公示处理结果。  从处理结果的传播方式来看,此次处理结果通过新华社、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发出,充分考虑了网络媒体传播的广泛性。这样的方式,更容易满足网友的信息需求。  【问题】  “给定资料”中,H、M两部门在对待媒体采访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别,比较分析二者做法的不同及其影响。  要求:分析深刻,条理清晰。不超过400字。

(四十五)  【给定资料】  2010年9月8日,《法制日报》记者、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一起到H部门就黑心棉、金浩茶油被传含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的问题进行采访,但H部门当时未作出任何回应,采访的记者也被“采访审批制”挡在了门外。  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媒体监督政府无须“预约”。H部门设置“审批”制度来应对媒体采访,这种做法是否合适?社会各界意见不一。  “采访还须领导层层审批,这种规定非常可笑。”《法制日报》记者在与其他媒体记者交流时发现,对于H部门设置的采访审批制度,众多媒体记者都持反对态度。  “一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见的,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信息就被延迟了,对公众知情权是一种损害。”供职于湖南省某都市报的记者小蒋说。  记者小蒋认为,H部门的这种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这项规定使质监部门便于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某些涉及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问题、公共安全的情况需要湖南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再发布消息,是应该的。但是,为了维护某部分机构或个人的利益,把针对特殊情况的做法普遍化,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记者张伟认为,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种监督只要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无可非议,是无须预约的。  2012年4月份,“湘潭神女”“山西女商人变身副县长”等另类的“政治明星”成为网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90后副局长”事件经网络发现,记者深入采访,报道事实真相。M部门面对突发事件快速回应,表明立场。从任前公示发布至湘潭市官方宣布该提拔任用违规总共历经两天,M部门的快速回应防止了负面舆情的继续发酵。  事件曝光后,M部门借助新浪认证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称对王茜“暂缓任用”,此回应引起网友质疑和不满。同时,网友爆料称“王茜之父是某市发改委原主任”,王茜被贴上“官二代”标签。当地官方28日公布调查结果,将王茜之父免职,对该地区委书记立案调查。M部门借助媒体材料,在10多天时间里,理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作出了撤销对王茜拟任该地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的决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理,惩处的人数之多、处罚的力度之大、追究的时间之快,显示出政府与媒体的良好互动。  从处理的内容来看,首先,对王茜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进行了详细说明,做到了公开透明,显示出调查工作的缜密细致。从对有关人员的处理上可以看出,当地官方对此事的查处和关注力度较大,对一些之前未被网友关注的嫌疑官员也依照调查结果及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由于被处理人员涉及不同地市、不同部门,因而该处理决定以M省部、地、市的名义分别作出,但统一公示,避免了媒体和网民分别查找的烦琐,体现了有关部门的诚意。同时,该处理报告省去了有关处理决定的具体纪律条款及处理经过,直接公示处理结果。  从处理结果的传播方式来看,此次处理结果通过新华社、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发出,充分考虑了网络媒体传播的广泛性。这样的方式,更容易满足网友的信息需求。  【问题】  “给定资料”中,H、M两部门在对待媒体采访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别,比较分析二者做法的不同及其影响。  要求:分析深刻,条理清晰。不超过400字。

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
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生前在《从专业思维、管理思维到领导思维——我的成长历程》一文中所写的一句话。
1967年1月18日,邹碧华出生在江西省奉新县的一个小山村。邹家有三子,邹碧华排行老大。父亲给他取名碧华,意为“碧丽中华”。1984年,邹碧华以全县排名第二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母亲和弟弟送他到南昌火车站,邹碧华背着行李独自启程。这次远行,开启了邹碧华人生的华丽乐章。
1988年,收获爱情的邹碧华放弃在北京已经落实的工作,和女友一起到上海发展。一家上海知名企业和上海高院同时向他伸出了橄榄枝。考虑到专业对口,邹碧华选择了上海高院。进入上海高院后,邹碧华被安排到虹口法院见习。那段日子里,他对美术痴迷不已,每天作画,速写本用了一本又一本。
但时间无法在绘画和法律间平行展开,痛苦的抉择出现在了邹碧华面前。邹碧华考虑了很久,最后将所有的画作收了起来,从此潜心研究法律。“我要做中国最好的法官!”回归法律之后,他虚心学习带教师傅的审判经验,甚至学会了一口地道的上海话。浑厚的文学修养和感染力极强的演讲天赋,让邹碧华脱颖而出。
2001年6月,邹碧华担任上海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后担任副主任。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他先后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在这重要的五年中,他不负众望,先后处理或参与处理了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
持之以恒地钻研给邹碧华的人生打开了一扇门。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外,他一口气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
2010年,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本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有的人索性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
2012年11月,邹碧华被任命为上海高院副院长。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7月12日,上海市委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正式拉开上海司法改革的序幕。在此之前,上海高院成立了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并增设司法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与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邹碧华任司改办主任兼试点办公室主任。
无数个“5+2”“白+黑”,上海高院司改办的那层楼常常灯火通明。《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他累了就在后座拿个靠垫睡一下,星期天从来不休息,有一次我在高院等他下班,一直到凌晨3点他才从办公室出来。”司机李师傅最了解邹碧华为人,虽然跟着这样的院长着实累人,但李师傅愿意。
12月10日9时,邹碧华前往市委政法委参加专题会议。13时50分,邹碧华前往徐汇法院途中,胸口开始剧烈疼痛起来。17时20分,天空下雨,邹碧华去世。
家人、朋友、前辈、同事、同行、老师、学生,认识的、不认识的,随着这一噩耗在微信圈的传出,整个法律圈震惊,人们在流泪。无数的悼念、悼文、视频、文章开始出现在各家媒体,邹碧华以他学者型法官的才华、公正不阿的性格、善良纯朴的品行以及对法律同行的尊重,赢得了人们的敬仰。
2.下面是摘自某网站最近发表的关于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介绍文字:
①47岁的邹碧华,去世前最牵挂的是司法改革。
法官员额制是此轮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法官比例压缩至33%,意味着有一批现任法官进不了法官序列。怎么改?邹碧华力主避免两个“一刀切”——不按资历、行政级别“一刀切”,要科学考核,给年轻人留有机会;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法官比例不能“一刀切”,要给一线法官更多机会;要让真正有能力、有水平、能办案的法官进入到员额中来。
有同事劝邹碧华“悠着点,少得罪人”。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该担当时必须担当。”
邹碧华带领司改办团队,调研全市法官分布情况、人力资源实际投入,独创了一套“案件权重系数”,分析全市法官办案质效,并请来调查公司进行专业分析,寻求最佳方案。最终,员额制改革避免了“一刀切”。
②“碧华提出的许多改革建议和方案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它们都是建立在大量数据分析基础上的,不是理念的堆砌,是用事实说话。”
多年前,邹碧华在长宁法院任院长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用数据和事实,一点一点往前推进自己的改革设想。
2008年6月25日,邹碧华到长宁法院赴任。还没进自己办公室,就直接到会议室,讨论信访案件的化解。
邹碧华到信访办调取了500多封群众来信、100件执行案件卷宗,逐一分析问题原因。一有空就去立案大厅看法官接待,去法庭旁听法官审案子。这样过了几个月,邹碧华了解了基层法院情况,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长宁法院大楼改建,需要设立临时立案大厅。“邹院长看了设计方案,没有说不好,只是要求我们,首先调查来立案的人员数据,再和现有方案对照,看是不是符合现实需求。”长宁法院办公室主任曾俊怡回忆。
调查下来,原来的设计果然有差距,设计团队根据结果迅速调整了方案。“邹院长总说,有数据、重事实,就容易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就能更好地推进改革。”
③“他读的书多,可我觉着他不书生,不教条。”长宁法院副院长胡国均说。在长宁法院时,每逢信访当事人生日,邹碧华都要给对方发条短信,打个电话。他认为,法院不仅要办好案子,还要做好延伸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他熟悉西方法律,同时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坚守中国方法。”贺小荣说,“让先进的技术和理念为中国改革实际服务,这是邹碧华的智慧。”
多年后,邹碧华在上海高院主持制定了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有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
邹碧华深知中国实际,了解中国法官队伍现状,不照搬国外一套。“碧华总说,给予法官更多独立审判权是改革大方向,但要有监督。”贺小荣说,“比如,碧华在方案中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可以发挥资深法官的作用,为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邹碧华凭借前瞻性的改革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
“最让我感到难能可贵的是,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崔亚东说,“在工作分工、职务升迁上,每当我征求他的意见时,他总是说服从组织安排,以工作需要为重。”至今,崔亚东的手机上还保留着邹碧华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我觉得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真正能够改变中国法院的两大领域。如果这两年能抓紧干出模样来,也算对得起党,对得起自己的人生。个人上不上台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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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他非常勤奋,到了书店就买书,经常一摞一摞地买。看书奇快,记忆力惊人。”好友王利军说。到过邹碧华家的人都对他的书房叹为观止,几千本书密密麻麻地摆放在书架上,就连桌子底下也堆满了书,其中绝大多数是法律书。
1993年至1999年,邹碧华先后考取了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6年里获得了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如饥似渴地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审判能力,邹碧华审判业务之强是出了名的。
他曾经参与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2010年,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畅销书。
⑤作为法官,邹碧华有着清醒的社会角色意识。“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这是邹碧华生前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的一句话。
因为这句话,邹碧华在法庭上努力营造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