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

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的主要思想是()

A、泛神论

B、进化论

C、个性主义

D、阶级论

E、革命民主主义

张资平的早期小说,多从日本留学时期接触的年轻女性的心理写起,主要有()等。

A、《木马》

B、《她怅望着祖国的天野》

C、《新生》

D、《梅岭之春》

王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与其韩国女友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该婚姻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日本法律

C、韩国法律

D、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

《藤野先生》记叙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的学习生活,记叙了与藤野先生相识、相处、分别的几个片段,并说明了在仙台医专时()的一生中重要的经历。

男:我想今年去日本留学。女:毕业后再去吧,就差一年了。问:女的是什么意思?

A、别出去了

B、应该去工作

C、一年后再去

D、应该去留学

下列有关名著《朝花夕拾》说法有错误的一项是()A:鲁迅在《琐记》中写自己一有空闲,就照例地吃侉饼,花生米,辣椒,看《天演论》,表现出鲁迅探求真理的强烈愿望。
B:《范爱农》一文中,作者追述了在日本留学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一些生活片段。
C:《藤野先生》记叙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的学习生活,记叙了与藤野先生相识、相处、分别的几个片段,并说明了在仙台医专时弃医从文的重要的经历。
D:《五猖会》记述了作者儿时盼望观看迎春庙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揭露了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

在日本留学期间对吴晓邦产生重大影响,并使他决定走上舞蹈艺术道路的舞蹈作品是由日本旱稻田大学学生表演的舞蹈作品,其名为()

A、《群鬼》

B、《孔隙》

C、《宝塔与牌坊》

我大一学生.3年大学毕业要去日本留学?选什么专业学习、到日本容易扎根、15W以现在情况还行吗我有一点日语基础、正在努力中!中介跟留学的优先?!请您多多回答、

陈天华在日本留学期间,出版了()两本小册子 ①《革命军》②《驳康有为论革命书》③《警世钟》④《猛回头》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余华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以改变国民精神。()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我打算去日本留学,当然要先读语言学校,老师推荐去东京,,但学校太多,我自己不好决定,我也是知道语言学校都差不多,,但希望了解的人能给推荐几个相对较好的,,

在日本留学期间,鲁迅筹办《新生》杂志失败后,开始在《河南》杂志上发表论文,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立的思想。这些论文主要有()等。

A.《小说旧闻钞》

B.《文化偏至论》

C.《科学史教篇》

D.《摩罗诗力说》

李四光在日本留学期间就立志报国,他当时的志向是(  )A.学习铁路建筑技术,为祖国建造世界一流的铁路B.学习造船技术,为祖国建造第一流的兵舰和轮船C.学习地质构造理论,为祖国寻找石油D.学习采矿技术,为祖国开发矿藏

这几年去日本留学容易打工不?我看网上很多留学生写的日志似乎很难找到短工有人说放假后大部分学生都去打工岗位都饱满了所以很多学生很辛苦的找工作也找不到如果去日本找不到工作怎么办呢?如果不能打工那学业就不能进行下去啊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能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美国人甲在日本留学期间对中国留学生杨某实施抢劫

B.中国公民乙在出国旅游期间盗窃汽车一辆

C.伊朗恐怖组织头目丙在中国转机逃往韩国时被中国警方抓获

D.法国人丁在担任法国驻中国大使期间对中国公民实施绑架

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A、鲁迅写《范爱农》只为了回忆过去,记住以及想念范爱农。

B、范爱农不喜欢甚至讨厌自己的先生,因此在先生死时不主张发电报。

C、鲁迅记忆中的范爱农很坏。

D、《范爱农》记叙的是鲁迅在日本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

在日本留学的博士通过研究发现婴儿特别爱洗浴但很多家庭并不具备良好的婴儿洗浴条件不少家长也缺乏专业的洗浴方法回国后创办了博士婴儿洗浴房专门为周岁内的婴儿提供专业的洗浴服务博士婴儿洗浴房采取的策划属于
  • A成本领先战略
  • B差异化战略
  • C集中化战略
  • D目标市场战略
这是一位幼年受过诗书经传的传统教育的作家,1902年赴日本留学,后决心改造国民精神,弃医从文,积极参加民主革命运动,并且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下列作品属于他的短篇小说集的有()
A.A.《野草》B.B.《故事新编》C.C.《彷徨》D.D.《朝花夕拾》

李某与白某于1974年11月结婚,婚后生一女孩。1980年11月,李某赴日本留学,从此以后,双方感情逐渐淡漠。1988年1月,白某也获准赴日本留学,双方在日本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于同年底开始分居。1989年秋,白某向日本大阪府地方法院起离婚诉讼,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院受理并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于1991年2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书。调解离婚后,双方按照日本国法律规定,还到大阪府丰中市市长处领取了"离婚申请受理证明书"。此后,白某准备回中国,向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院要求提取李某已交付于法院的生活费、抚养费。大阪府地方法院提出,丁、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书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可后,才能将上述费用交给白某。因此,李某、白某分别向其出国前所在地的中国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日本国大阪府地方法院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我国法院对本离婚案有无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