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审判

“二战”结束后,在亚洲和欧洲分别对主要战犯进行了审判,亚洲审判史称“东京审判”,欧洲审判称为()。
  • A“伦教审判”
  • B“柏林审判”
  • C“纽伦堡审判”
  • D“波茨坦审判”

“二战”结束后,在亚洲和欧洲分别对主要战犯进行了审判,亚洲审判史称“东京审判”,欧洲审判称为()。


A.“伦教审判”B.“柏林审判”C.“纽伦堡审判”D.“波茨坦审判”

观察下列两幅图片:     图一纽伦堡法庭上的被告席        图二东京审判被告席(1)二战后人类是如何惩治邪恶、伸张正义的?(2)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意义是什么?

以下哪些国际司法实践开创了对战争犯罪通过国际司法机构进行追究的先例?()

  • A、纽伦堡审判

  • B、联合国前南刑事法庭

  • C、联合国卢旺达国际法庭

  • D、东京审判

以下对“呵呵勋爵”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他的真名是威廉姆·乔伊斯

B、他曾参与二战法西斯的对敌广播

C、他在纽伦堡审判中获得无期徒刑的判决

D、他加入了英国的国籍

下列哪一项对“呵呵勋爵”的说法是错误的()。

A、他的真名是威廉姆·乔伊斯

B、他在纽伦堡审判中获得无期徒刑的判决

C、他加入了英国的国籍

D、他曾参与二战法西斯的对敌广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军事法庭先后组织了对纳粹德国和日本法西斯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其法律基础是

A.《日内瓦议定书》   B.《洛迦诺公约》   C.《非战公约》   D.《联合国宪章》

 

纽伦堡法庭美方首席起诉人说,“对全世界来说,纽伦堡法庭判决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怎样忠实地解释过去,它的价值在于怎样认真地警戒未来。”这一言论强调了纽伦堡审判的

A.正义性 B.公平性 C.合法性 D.警示性

(10分)【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德国投降后,美、苏、英、法四国在德国纽伦堡组建国际军事法庭。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法庭开始对22名纳粹分子进行审判。10个多月共开庭400多次,听取或阅读了200多名证人的证言、证词。根据确凿证据和国际法则,1946年9月30日法庭宣布:判处12人绞刑、3人无期徒刑、2人20年徒刑、1人15年徒刑、1人10年徒刑。纳粹党领导机构、纳粹党卫军、国家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务处为犯罪组织。
日本投降后,中、美、英、苏、法、加、新、澳、荷、印、菲等11个国家,在东京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12日,共开庭800多次,有400多位证人出庭作证,近800位证人提供供述书和宣誓口供,受理证据4000多份,英文审判记录近50000页;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连续宣读了9天。最后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2名甲级战犯分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共同特点。(4分)
(2)纽伦堡审判中的首席检察官罗伯特·杰克逊所说:对全世界来说,判决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怎样忠实地解释过去,它的价值在于怎样认真地儆戒未来。与巴黎和会相比,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具有怎样的意义和教育价值?(6分)

(),是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

A.纽伦堡审判

B.东京审判

C.远东审判

D.东亚审判

丘吉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中说“二战是不必要的战争”。以下哪些因素导致了二战的最终爆发?

①《凡尔赛和约》的签订      ②纽伦堡审判的进行

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④慕尼黑会议上把苏台德地区割让给法国人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亲身参加了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先生充分肯定了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价值,认为两个国际军事法庭的设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一大创举。这一“创举”中不包括A.以召开国际会议的方式集体讨论对于战败国的惩处 B.追究发动侵略的野心家和好战者的个人刑事责任       C.对法西斯国家的犯罪组织依法进行审判D.以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罪行起诉被告 

在国际法中,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始于二战之后,下列关于战争犯罪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始于纽伦堡审判和卢旺达审判

B、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战争犯罪包括战争罪、危害和平罪和灭绝种族罪

C、联合国前南军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成立的惩治前南斯拉夫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法庭

D、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等几大类

下列关于新自然法学的各项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一度沉寂的自然法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复兴,它以纽伦堡审判和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的自然法转向为重要标志

B.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自然法学包括世俗和神学两个发展方向

C.自然法学的复兴是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危机意识和随之而来的反省浪潮的反映

D.新自然法学在其论证方法上继承了过去自然法的传统,通过提出自然法的概念、自然法的具体内容、自然法与实在法在效力上的关系等方式进行论证

下列句子中词语书写全都正确的一组是()A:特别是纽伦堡审判披露许多纳粹罪行的细节,让蒙在鼓里的德国人民幡然醒悟,自觉地进行深刻反省和忏悔,呼唤道德的重生。
B:各地多有自然灾害发生,粮食欠收,百姓生活异常困苦,可达官贵人仍是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百姓怨声载道。
C:一个又一个脚印,一段又一段精彩,世界舞台上的中国故事一定会越来越生动,中国梦和世界梦交织的谐奏曲也必将越唱越响亮!
D:很多有名的书画文物鉴定家,十分自信,一言九鼎,不容质疑,若别人有异见,必奋起反驳斥责之,或讥别人不懂装懂,或嘲别人哗众取宠。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 缔约各方以他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他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缔约各方同意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和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摘自《非战公约》
材料二 从审判的整个过程看,正是由于《非战公约》的事先存在以及战胜国的引用,才保证了纽伦堡审判的有法可依,有理为据。
——王立柱《<非战公约>历史定位的转变》
《非战公约》只有“教育和道德的价值”。
——美国国务卿凯洛格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非战公约》提出的两大原则。(4分)
(2)据材料二,简评《非战公约》对国际关系的影响?(6分)

(15分)【二十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1条 缔约各方以他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他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他们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
第2条 缔约各方同意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非战公约》
材料二 《非战公约》只有“教育和道德的价值”。
——美国国务卿凯洛格
从审判的整个过程看,正是由于《非战公约》的事先存在以及战胜国的引用,才保证了纽伦堡审判的有法可依,有理为据。
——王立柱《<非战公约>历史定位的转变》
(1)据材料一概括指出《非战公约》的主要内容。(6分)
(2)据材料二,简评《非战公约》对国际关系的影响?(9分)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一东京审判,是继纽伦堡审判之后的又一重要审判,是二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从1946年开庭到1948年宣判终结,历时超过两年,其间共开庭818次,法庭纪录共计48412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28.名日本战争首恶分子被列为甲级战犯接受了法庭的审判,包括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在内的七名罪大恶极者被送上了绞刑架。但是,由于美国对日本的单独占领,美国在东京审判中起到了主导作用,东京审判留下了缺憾,被称为"没有完成的审判"。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二是对犯有严重细菌战罪行的主要战犯——日本七三一部队的罪魁、陆军中将石井四郎,没有审判。三是没有清除日本的军国主义分子。

——摘编自《东京审判的遗憾:最大战犯日本天皇为何逃过审判》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东京审判的合理性并分析"东京审判留下了缺憾"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东京审判的认识。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反法西斯盟国组成军事法庭,在德国纽伦堡和日本东京分别对战犯进行了审判。该审判原则于1946年12月11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1950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据此制定了《纽伦堡原则》,其内容有:
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而应受惩罚。
违反国际法应受处罚的罪行是:(一)反和平罪:计划、准备、发起或进行侵略战争或破坏国际条约、协定或承诺的战争;(二)战争犯罪:违反战争法规或习惯,出于某种目的或在占领区内,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谋杀、虐待或奴役平民居民,谋杀、虐待战俘;(三)反人道罪:对任何平民居民进行谋杀、生物实验、放逐和其他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种族、宗教背景的迫害,而此类行为已实施或此类迫害已执行或此类行为与任何反和平罪或任何战争犯罪相关联。
——摘编自何勤华《纽伦堡审判》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惩处的战争责任对象有何不同。(4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纽伦堡原则》的意义。(8分)

(15分)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反法西斯盟国组成军事法庭,在德国纽伦堡和日本东京分别对战犯进行了审判,该审判原则于1946年12月11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1950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据此制定《纽伦堡原则》,其内容有:
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而应受惩罚。
违反国际法应受处罚的罪行是:(一)反和平罪:计划、准备、发起或进行侵略战争或破坏国际条约、协定或承诺的战争;(二)战争犯罪:违反战争法规定或习惯,出于某种目的或在占领区内,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谋杀、虐待或奴役平民居民,谋杀、虐待战俘;(三)反人道罪:对任何平民居民进行谋杀、生物实验、放逐和其他非法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种群、宗教背景的迫害,而此类行为已实施或此类迫害已执行或此类行为与任何反和平罪或任何战争犯罪相关联。
——摘编自何勤华《纽伦堡审判》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惩处的战争责任对象有何不同。(5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纽伦堡原则》的意义。(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