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须持有()。A.高中毕业证B.本科毕业证C.再就业优惠证D.失业保险证
在团体人寿保险实务中,被保险人持有的证明其享有保险的证据是()。
A、保险条款
B、保险证
C、保险单
D、投保单
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一种简化的保单叫做()。
A.暂保单
B.小保单
C.投保单
D.保险证
缮制单证时有一份通知书随保单正、副本一起送复核员进行复核,这个“通知书”是()。
A、交纳保费通知单
B、批单
C、保险证
D、保险单
出租车随车随身携带的证件有:()。
A.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
B.保险证、身份证、车辆合格证
C.道路通行证、过桥过路证
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A.卫生许可证
B.社会保险证
C.生产许可证
D.统计登记证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有施工单位签署的( ),工程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A、工程质量合格证
B、工程质量保险证
C、工程质量保修书
D、工程质量认可文件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有施互单位签署的(),工程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A、工程质量合格证
B、工程质量保险证
C、工程质量保修书
D、工程质量认可文件
A一份团体保险单
B团体成员的个人健康保险保单
C保险证
D保险金给付手册
根据《港务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性规定》,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 ),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A、工程质量合格证
B、工程质量保险证
C、工程质量保修书
D、准许使用文件
医保医师一次扣2分的违规行为是()
A、不因病施治,开虚假处方、大处方、人情方的
B、不核验参保人员社保卡、《医疗保险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C、重复检查的
D、为非协议管理医师开具医保处方签名的
车主王先生购买了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对于这辆二手车的保险,最佳的处差方式是。()
A.及时办理保险过户
B.只需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即可
C.需将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证交还给保险公司
D.只能等待保险到期才能购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保险车辆被盗抢,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地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携带保险单和机动车辆保险证向保险公司索赔出险通知单,由被保险人按表内栏规定如实填写,字体要端正清楚,如属单位车辆的要盖公章,私人车辆要签名。
A、对
B、错
在团体人寿保险中,投保团体持有的团体保险单和每个被保险人持有的保险证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A、前者详细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后者只包括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
B、前者详细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后者同样包括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
C、前者简单规定了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但后者包括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
D、前者简单规定了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后者只包括保险条款的分别内容
A、前者详细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后者只包括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
B、前者简单规定了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后者只包括保险条款的分别内容
C、前者简单规定了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但后者包括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
D、前者详细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后者同样包括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
在团体人寿保险中,投保团体持有的团体保险单和每个被保险人持有的保险证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A、前者详细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后者只包括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
B、前者详细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后者也包括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
C、前者简单规定了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但后者包括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
D、前者简单规定了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后者也只包括保险条款的部分内容
1988年4月1日,某省甲汽车运输公司为该公司一辆解放牌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了保,保险期限为一年,即从1988年4月1日起,至1989年3月31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为15000元。1989年1月1日,甲汽车运输公司将该解放牌汽车卖给了个体运输户乙,为图省事,甲汽车运输公司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该车的保险合同过户批改手续,也未办完汽车过户手续。当月,乙找到其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熟人丙,向丙介绍了其买车的情况,求丙帮助办理保险合同的转让手续。不久,丙找到该车的保单存根,未请示领导,擅自给乙办了保险证。几天后,3月15日,乙驾驶该解放牌汽车跑长途运输,在邻省某地与当地个体运输户的汽车相撞,致使对方车辆严重损坏。乙当日向保险公司报了险。保险公司查该解放牌汽车未办理过户批改手续,拒绝派人勘察现场。事故经当地交通大队勘查裁定。乙对撞车负全部责任,乙应赔偿对方损失11200元,乙遂以办理保险证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乙未办理保险过户批改手续为由拒绝给付补偿金额。此后,乙又请甲汽车运输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被保险公司拒绝。因此,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给付11200元。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1988年4月1日,某省甲汽车运输公司为该公司一辆解放牌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了保,保险期限为一年,即从1988年4月1日起,至1989年3月31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为15000元。1989年1月1日,甲汽车运输公司将该解放牌汽车卖给了个体运输户乙,为图省事,甲汽车运输公司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该车的保险合同过户批改手续,也未办完汽车过户手续。当月,乙找到其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熟人丙,向丙介绍了其买车的情况,求丙帮助办理保险合同的转让手续。不久,丙找到该车的保单存根,未请示领导,擅自给乙办了保险证。几天后,3月15日,乙驾驶该解放牌汽车跑长途运输,在邻省某地与当地个体运输户的汽车相撞,致使对方车辆严重损坏。乙当日向保险公司报了险。保险公司查该解放牌汽车未办理过户批改手续,拒绝派人勘察现场。事故经当地交通大队勘查裁定。乙对撞车负全部责任,乙应赔偿对方损失11200元,乙遂以办理保险证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乙未办理保险过户批改手续为由拒绝给付补偿金额。此后,乙又请甲汽车运输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被保险公司拒绝。因此,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给付11200元。 问题: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