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这反映出该法的特点是
A.诸法合体、私法为主
B.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
C.体现了法的理性原则、平衡观念
D.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
以下为《十二铜表法》各篇目的内容。该法侧重于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传唤
审判
求偿(债务赔偿)
家长权
继承及监护
所有权及占有
房屋及土地
私犯(侵犯他人)
公法
宗教法
前五表之补充
后五表之补充
A.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
B.处理私人的权益纠纷
C.培养公民的道德素养
D.规范公民的日常行为
A.罗马法
B.日耳曼法
C.寺院法
D.宗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