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坏或记录填满时,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或换发。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内,向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A.90日
B.120日
C.180日
D.240日
对非现场处罚,当事人在车辆号牌核发地接受处理有异议的,可向本人驾驶证核发部门申诉。
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