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三个股东(甲、乙、丙)出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丙各出资100万人民币。但是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欠债权人400万。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甲股东看到经营不善,想抽回出资,按照公司法规定,甲可以进行()。

A.抽回出资

B.分割公司财产

C.转让股份

D.干涉公司经营

相关标签: 经营不善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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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和钟某2005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2007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人伙,以下哪项表述不正确?()

A.设杜某不同意李某入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入伙

B.设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入伙,但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能自营饭店

C.设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2007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某不负偿还之责

D.设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和杜某、钟某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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