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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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人提供的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名问题,符合下列哪些情况即使小股东不签署股东会决议亦有效()

A、小股东确实无法签名

B、其他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数

C、其他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

D、其他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持股比例要求

E、其他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持股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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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恩格尔B.波特C.托马斯·帕茨瓦尔D.比彻尔E.桑德斯
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

A.形式审查义务

B.实质审查义务

C.附带审查义务

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A.总经理B.人数过半数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人数为半数的董事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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